女子小佩(化名)在服役期間,與已婚軍人吳男發展婚外情,被吳男妻子發現,怒告求償100萬元。小佩辯稱吳男謊稱單身,兩人僅朋友關係,但吳男為安撫妻子,曾簽下「承認書」,詳列數十筆自己與小佩發生關係的時間、地點,成為鐵證,台北地院判小佩需賠償吳妻60萬元。
判決書指出,吳男於2008年結婚,婚後育有2名子女,因他從事軍職,經常不在家,吳妻擔負起照顧子女及家務責任。不料,吳妻2018年5月初,從吳男手機看到他與小佩的照片,以及他們交往周年的紀錄等,驚覺慘遭老公背叛。
吳男原本承諾妻子不再和小佩來往,但卻在6月間單方面提出離婚,吳妻氣炸告小佩侵害配偶權,求償100萬元。
台北地院審理發現,吳男於108年4月8至12日曾和小佩一同出國旅遊,而且還住在同一個房間;吳妻也提供多張吳男、黃女摟抱、裸體照片,再加上吳男還送了「交往週年戒指」給黃女。
此外,吳男在2018年12月曾親筆簽下「承認書」,寫下:「本人吳OO對於本人與外遇女子小佩發生婚外情乙事,本人坦承如下:本人...於106年2月起與小佩交往,並於下列本人之筆記本?所載時間、汽車旅館等地點陸續與小佩發生多次性關係。本人與小佩交往期間並多次相約於台灣各地出遊,並於106年4月8日至12日一同出國至日本旅遊。...」等語。
法官認定兩人交往已逾越一般朋友份際,而小佩身為已婚之人,應能知道吳男已婚的事實,判她需賠償元配60萬元。
中時電子報 2020/06/22 07:22
已婚男女軍人互偷吃 狂睡數十間摩鐵 「偷情筆記」害她賠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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